Two-Time

two-time   【口】欺騙(丈夫、妻或情人)
 
之前一部頗具爭議性的《出軌》,原片名為《Unfaithful》,字面明顯就是不忠,引申到婚姻關係上則為所謂的外遇。
相較之下,two-time這個英文口語,十分接近『腳踏兩條船』的用法,算是滿巧的。
目前類似的意有所指,尚有『劈腿』、『騎驢找馬』‧‧‧等。
 
今天難得氣候不佳,在公車上搖搖晃晃之際,突然心血來潮,一時頗有感觸。
如果感情上的劈腿不被允許,那麼事業上的劈腿呢?
獵人頭公司和人頭接洽時,都會極為機密地進行,深怕洩露出一丁點兒風聲,影響到人頭既有的工作狀況。
一般人想換工作,也鮮少有毅然決然把手邊工作先辭掉,然後才開始尋找下一份的。
 
若是如此,代表『騎驢找馬』本是人之常情。
如果社會價值觀默許了事業上的劈腿,那麼為何感情上的劈腿又是十惡不赦?
多少商業、理財的報章雜誌,教導大眾可以兼職,或者先別急著辭掉一份固定現金流入的工作‧‧‧
那一個人有幸接觸到比現在交往更優的對象,先去確認一下對方心意,要是對方沒有意思,至少我還有原來痴心等候的人,又有什麼不對嗎?
 
其實,讓自己既有的保障有所重疊,是非常基本的人性。
關鍵在於:誰都希望自己是騎驢之人,而非被騎之驢
誰會心甘情願成為他人的選項呢?
高中有位三民主義老師王昱峰,曾經說出頗有智慧的一席話:
「每個人都想搶人家東西,都想不勞而獲。
我們今天會被要求必須守法、被禁止去搶別人的真正原因,不是因為人類身為萬物之靈,應該有什麼狗屁公民與道德!
而是搶人者人恆搶之,唯有當我們沒有搶別人東西時,我們才能仰仗法律,義正辭嚴地保障自己身家財產的安全。」
因此,劈人者人恆劈之!
今天你騎著A找到B,改天恐怕就是B騎著你找到C。
天價挖角你的公司,也可能在下一秒找到更優秀的人取而代之;至於前一間企業,此時已經見識過你的〝忠誠度〞了。
 
盡可能不要有任何重疊,確實結束一段再進行下一段,才能真正在立場上站得住腳,才能留一些給別人探聽
更重要的是,這樣的自我要求不會產生【背叛】議題,將所有可能的傷害降至最低。
Just do not be a Two-Timer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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